对于宅基地户主去世了要怎样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农村,每家每户都有宅基地,并在上面建造了房屋,而我国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所以户主去世后,宅基地仍属于集体所有,不过以下这两类人的宅基地将被回收:
1、本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这类老人无儿无女,一般是靠农村集体组织的养老院或分散供养等方式进行救济照顾,所以去世后,宅基地将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2、子女户口迁出的老人:本来农村宅基地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但由于子女户口迁出后,则失去继承的机会,就算有,也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若长期闲置,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你好, 宅基地户主去世可以不更改登记姓名,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今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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