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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父亲去世儿子怎么过户

时间:2024-02-24 10:30:52 浏览:692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农村宅基地父亲去世儿子怎么过户

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进行,随着农民所拥有的宅基地价值日益升高,关于宅基地的问题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而随着老一辈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者的过世,类似农村宅基地父亲去世儿子怎么过户的这类农村土地的继承问题也困扰着我们。下面由律图为大家详细讲解。


一、宅基地能不能继承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限制

随着国家对农村的的进一步改造,土地问题日益受到了重视,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集体主义下,农村宅基地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农民的一大福利,农村宅基地父亲去世儿子怎么过户这个关于农村土地的继承问题也困扰着我们。下面由律图为大家详细讲解。

农村宅基地受限制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一是用途限制。对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二是面积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三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法律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农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对法律上的规定做了具体解释,明确提出: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将原来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不得批准;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不得向农民收取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搬迁后可申请新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通过律图的讲解我们不难看出,在农村宅基地父亲去世儿子怎么过户这个问题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所有权,而农民个人以“一户一处”的分配方式只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能继承转让,但是可以通过相关申请程序继承宅基地的房屋来获得使用权。若您对此还是存有疑问,详情可以选择咨询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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