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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争议可以用特别步骤吗

冯** 内蒙古-乌海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0.05 00:01:06 321人阅读

集体劳动争议可以用特别步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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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集体劳动争议可以用特别步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集体劳动争议可以用特别程序吗
根据《劳动争议办案规则》的规定,集体劳动争议由于涉及劳动者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因此,对这类争议应按照特别审理程序进行。特别审理程序适用于劳动者人数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的特别审理程序与处理个人劳动争议的程序有所不同:
(1)在仲裁庭的组成方面,处理个人劳动争议可以由3人组成仲裁庭,也可以由1名仲负责;特别审理程序则必须由3人以上组成特别仲裁庭审理。
(2)在受理决定的作出方面,个人劳动争议的受理决定由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集体劳动争议的受理决定则由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
(3)在处理时限方面,个人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长30日;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应自组成特别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长15日。
特别程序的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2020-10-05 00:03:0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证据收集流程 1、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包括向调取的上述证据)的收集程序。侦查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上述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应当采用录音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作为单位或普通公民,如遇到侦查机关调取证据的情况,首先应要求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出示工作证、部门负责人批准手续、调取证据通知书。上述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应准许调取,否则有权予以拒绝。准许调取的情况下,要在调取证据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2、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要求两人以上取证;取证地点可在证人住处、所在单位、侦查机关办、检察院办公场所或证人指定的场所,其他场所证人有权拒绝。如证人就在事发现场的,可在现场进行。到证人住处或单位取证的,侦查人员应出示证明文件。对证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严重干扰其意思表达自由的行为,证人面对以上暴力、威胁时可拒绝作证并有权予以揭发、控告。证人证言经确认无误后,必须有证人亲笔签名或摁手印;证人也可要求亲笔书写证言;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证人,应当向其宣读笔录内容,由其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摁手印;对于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证人,应配备翻译人员;对于聋、哑人,应当配备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在场参加,笔录上应注明参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业;询问证人,应当分别进行。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程序:手续齐全,包括出示工作证、传唤证或拘传证,但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可以口头传唤。传唤、拘传的地点:一是侦查机关指定的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某个处所,二是犯罪嫌疑人住处,三是侦查机关办公场所;被羁押后,只能在进行,严禁将犯罪嫌疑人带出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于后,被带至以外的地方所作的供述无效。 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律师;如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告知其有权申请法律援助,由政府为其免费提供辩护律师;第一次讯问时,侦查机关还应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的,可以获得宽大处理;应告知如问及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被讯问人有权拒绝回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也不受强迫自证其罪,但负有如实回答的义务。 传唤、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讯问期间,必须保证犯罪嫌疑人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采取、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获得的口供应予以排除。侦查机关违反以上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控告或由律师代为控告。 4、勘验、检查应遵循的程序:勘察和检查均需两人以上进行,勘察对象是指与犯罪有关的场所;检查针对的是人身、尸体或物品。勘察现场,应持有刑事犯罪现场勘察证,并邀请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为现场见证人;勘查现场,应当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笔录,由参加勘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对重大案件的现场,应当录像。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5、辨认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6、侦查实验程序:必须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对侦查实验的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侦查实验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侦查实验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进行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7、鉴定意见的收集程序。首先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侦查人员不得强迫或暗示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必须要确保送检检材的同一性和不被污染;鉴定意见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要求补充鉴定或申请重新鉴定。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查明案件事实,依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目前学界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专门科目,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

您好,关于订立集体合同的步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
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集体合同从协商到合同成立生效所经过的过程。
(一)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或组长和副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二)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20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
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三)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登记备案: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二、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三、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1、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非法人企业如果与同级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方可代表行政方与职工方进行协商。
2、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应先申请建立工会组织或民主选举一定数额的职工代表。
3、已经建立劳动合同制度。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首先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4、已经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具有较完善的集体协商办法。包括:双方代表的产生、变更方法和代表的权利义务;双方协商的原则、内容和程序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集体协商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规定,集体协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集体协商前,
首先双方必须确定各自的集体协商代表3-10名和首席代表1名,双方人数对等。
2,
其次,集体协商提议方(一般是职工一方)应当与对方共同商定集体协商的内容(须事先征求职工意见)、议程、时间和地点。
3,
然后,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开始搜集与集体协商有关资料、情况,比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行业和具有可比性企业的具体劳动标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有关计划、指标、政府部门公布的有关物价指数等数据资料,以及本地区就业状况资料等。在不违反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
4,集体协商开始时,由提议方将协商事项按双方议定的程序逐一提出进行协商讨论。协商中如有临时提议,应在各项议程讨论完毕后提出,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列入协商程序。
5,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达成的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审议。经审议未获通过的,由双方重新协商,进行修改。经审议通过后的集体合同草案文件,由双方首席代表(一般是企业工会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集体合同即签订成立。但这时的集体合同还没有生效,必须在七日内将签订的集体合同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才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生效后,应依法向全体职工公布。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天。具体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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