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个人赌资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属赌资较大。规定是,“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1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400元以上。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3、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关于赌资的限制,各地根据各地的经济收入情况。
仅仅开麻将馆不算犯赌博罪,如果有组织聚众赌博或者抽头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涉嫌赌博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麻将馆以娱乐为目的,不以赌博抽成营利为目的,就不算赌博犯罪。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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