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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二胎放开了。夫妻一方独生子能要三胎吗?以前可以要二胎的。不知道现在政策法规。

刘* 山东-枣庄 结婚咨询 2020.09.28 09:22:55 383人阅读

现在二胎放开了。夫妻一方独生子能要三胎吗?以前可以要二胎的。不知道现在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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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二胎放开了。夫妻一方独生子,只要两个子女都可以成长为正常的劳动力,夫妻是不能要第三胎的。【2】如果没有经过计划生育部门审批,夫妻生了第三个子女,按照夫妻所在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县(市、区)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几倍,对夫妻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2020-09-28 09:23:55 回复

  国家放开二胎后,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生两个闺女并已绝育的家庭还有补贴。  例如,福建省计生政策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除享受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奖励与优惠外,还领取不低于三千元的奖励费用。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下列奖励与优惠: (一)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二)在培训、就业、就医、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 (三)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照顾; (四)实行退休金或者生育补助费制度的地方,增加退休金或生育补助费; (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第三十六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除享受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奖励与优惠外,还领取不低于三千元的奖励费,费用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

  国家是在2016年1月1日实行新的计生政策,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位子女。在这之前生育二孩,只要事先没有办理二孩准生证,都属于违反计生政策的超生。  超生的子女可以由孩子父母或者监护人,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不会因为没有缴纳罚款而不给孩子上户口。  但是违反国家和当地计生政策,还是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具体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本地计生条例规定为准。  贵州省计生政策规定,不符合计生政策生育一位子女,需要交纳当事人本底上年人均年收入2--5倍的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如果拒绝缴纳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家庭财产如电视等,可以执行。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视其孩次和情节轻重,对夫妻双方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予以开除,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是农村居民的,按照该县(市、区)上一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是城镇居民的,按照该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从事其他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员,按照本人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以上10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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