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后取得军籍,注销原户口。现役军人属于军队集体户口,法律规定,一人不能同时拥有多个户口。
军籍是一种身份、是一种档案。它只属于军人,换而言之,只有军人才拥有军籍。在我国,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官兵拥有军籍,退出现役后,军籍将被注销。
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按公治[2006]246号的精神,对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入伍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公安机关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证。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军人户口注销流程如上所述望采纳
目前车主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违章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但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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