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是指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①非法运输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②非法运输爆炸装置的;
③非法运输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④多次非法运输爆炸物的;
⑤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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