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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需要房产评估后按房产证,土地证缴纳还是按账面房屋建筑物面积缴纳,谢谢

杨* 贵州-黔南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19 18:44:11 458人阅读

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需要房产评估后按房产证,土地证缴纳还是按账面房屋建筑物面积缴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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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那位也说了,土地使用税是以‘实际占用面积’为计税依据,但所谓的‘实际面积’在税法上的意义是指以下三种情况: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实际面积。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实际面积。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所以,‘实际面积’要么是官方中介机构给你出具的测量证明,要么是土地证。如果以上两证都没有,那就自行申报,等以后发土地证了再多退少补。至于房产税,根据总局(86)财税地字第8号文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所以,房产税不是依据房产证,而是依据会计账薄中记载的价值计征。

2020-09-19 18:46:1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第74号)明确,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可按年度每年缴纳、也可按季缴纳,也可一次缴纳多个年度的。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税缴纳是可以预缴的,也可以依据约定的时间缴纳。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第74号)明确,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可按年度每年缴纳、也可按季缴纳,也可一次缴纳多个年度的。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税缴纳是可以预缴的,也可以依据约定的时间缴纳。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第74号)明确,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可按年度每年缴纳、也可按季缴纳,也可一次缴纳多个年度的。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税缴纳是可以预缴的,也可以依据约定的时间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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