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计算期限没有明文法律规定。在实践中,一般有四种计算方法:计算到之日;计算到判决生效之日;计算到裁判文书中指定的履行期限;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主流判决认为应有所区分。违约金属于合同下责任,应计算到判决生效之日。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未按期履行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此时当事人的不履行,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应支付的是罚息。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际损失的计算,根据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对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前提来计算。 这里有三种确定实际损失的方法: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由审查后进行判决。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际损失的计算,根据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对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前提来计算。 这里有三种确定实际损失的方法: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由审查后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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