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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一般立案多久才能到达执行法官手里?

刘** 贵州-铜仁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9.17 17:35:32 10507人阅读

执行案一般立案多久才能到达执行法官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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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执行多久会分到执行法官手中,由各自行决定;
2、法律对从立案之日起执结完毕的时间有相关的规定;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020-09-17 17:37:32 回复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上诉,二审不超过三个月;如果是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关于强制执行,只要对方没有对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早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不超过二年,过了二年就不帮你去执行了!申请强制执行后,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果在对方有财产情况下不执行,六个月后,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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