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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构成的实质要件

牟** 河南-平顶山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9.11 13:52:02 394人阅读

破产债权构成的实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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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破产债权必须首先是一种债权。
债权,是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设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请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简言之,债权是一种请求权。而破产债权则是破产债权人享有的一种请求权。但破产债权不同于一般债权,一般债权人行使的请求权,债务人既可以表现为为一定行为,即积极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为一定行为,即消极。而满足破产债权人的请求权,债务人只能表现为为一定行为,且此种行为是通过破产程序的强制执行来实现的。这是破产债权与一般债权质的区别。
(二)破产债权必须是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
破产的目的,在于使各债权人得到金钱上的公平的清偿满足。所以破产债权必须以金钱或能用金钱作价值评价的财产为客观,此即财产上的请求权。非财产的请求权,如恢复名誉的请求权等不得视为破产债权。
(三)破产债权必须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是指破产债权发生的原因在破产宣告前已经存在的债权。如果发生在破产宣告之后,则只能是一种新债权,不能做为破产债权。之所以如此,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对其财产已丧失管理处分权,破产债务人自然不得再就破产财产实施任何负担债务的行为另一方面,如果不将破产债权界定在一个时间点上,破产债务人继续与其他民事主体进行经济交往,破产债权就会不断出现和堆聚,破产程序就永无终结的可能。因此,将破产债权界定在破产宣告前是必要的。当然也并非所有破产债权都必须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作为例外,有的债权虽在破产宣告后成立,但因特殊情况也可作为破产债权。例如,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付款人或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付款或承兑,因此所产生的债权则可视为破产债权。

2020-09-11 13:54:02 回复

您好,关于破产债权构成的实质要件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构成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一)破产债权必须首先是一种债权。
债权,是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设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请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简言之,债权是一种请求权。而破产债权则是破产债权人享有的一种请求权。但破产债权不同于一般债权,一般债权人行使的请求权,债务人既可以表现为为一定行为,即积极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为一定行为,即消极。而满足破产债权人的请求权,债务人只能表现为为一定行为,且此种行为是通过破产程序的强制执行来实现的。这是破产债权与一般债权质的区别。
(二)破产债权必须是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
破产的目的,在于使各债权人得到金钱上的公平的清偿满足。所以破产债权必须以金钱或能用金钱作价值评价的财产为客观,此即财产上的请求权。非财产的请求权,如恢复名誉的请求权等不得视为破产债权。
(三)破产债权必须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是指破产债权发生的原因在破产宣告前已经存在的债权。如果发生在破产宣告之后,则只能是一种新债权,不能做为破产债权。之所以如此,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对其财产已丧失管理处分权,破产债务人自然不得再就破产财产实施任何负担债务的行为;另一方面,如果不将破产债权界定在一个时间点上,破产债务人继续与其他民事主体进行经济交往,破产债权就会不断出现和堆聚,破产程序就永无终结的可能。因此,将破产债权界定在破产宣告前是必要的。当然也并非所有破产债权都必须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作为例外,有的债权虽在破产宣告后成立,但因特殊情况也可作为破产债权。例如,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付款人或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付款或承兑,因此所产生的债权则可视为破产债权。

您好,关于破产申请的实质要件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申请要件有哪些
破产申请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出要求按照破产程序了结其债债务关系的请求。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破产申请的提出要同时具备以下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才能被接受。
1.破产申请的形式要件:
(1)破产申请必须要由具有申请权的人提出。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债权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债务人可以作为破产案件的申请人;
(2)破产申请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在我国,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普通属管辖,至于破产案件级别管辖以及管辖权方面,应参照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执行;
(3)破产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这与普通民事诉讼相比较是一个区别;
(4)破产申请由债务人提出时,应预交破产费用,但不用一次全部预交完毕,而且在破产宣告后,它可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和解达成协议后,应自债务人财产中及时偿还。
2.破产申请的实质要件:
(1)破产原因。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清偿到期债务的以及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申请宣告破产。至于如何判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只要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破产能力。在我国,只要是企业法人都具有被申请宣告破产的主体资格;
(3)至于多数债权人、经济能力、破产障碍,目前在我国的破产立法中不属于破产申请的实质要件。

对于破产申请的实质要件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申请要件有哪些
破产申请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出要求按照破产程序了结其债债务关系的请求。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破产申请的提出要同时具备以下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才能被接受。
1.破产申请的形式要件:
(1)破产申请必须要由具有申请权的人提出。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债权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债务人可以作为破产案件的申请人;
(2)破产申请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在我国,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普通属管辖,至于破产案件级别管辖以及管辖权方面,应参照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执行;
(3)破产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这与普通民事诉讼相比较是一个区别;
(4)破产申请由债务人提出时,应预交破产费用,但不用一次全部预交完毕,而且在破产宣告后,它可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和解达成协议后,应自债务人财产中及时偿还。
2.破产申请的实质要件:
(1)破产原因。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清偿到期债务的以及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申请宣告破产。至于如何判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只要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破产能力。在我国,只要是企业法人都具有被申请宣告破产的主体资格;
(3)至于多数债权人、经济能力、破产障碍,目前在我国的破产立法中不属于破产申请的实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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