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社会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是,社会医疗保险目前国家对最低缴费年限尚无统一规定,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一般为男25年,女20年,详细的建议查询你所在地的具体规定。退休年龄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医疗报销,但是需要注意,医疗部分:只有连续缴费3年以上的才能享受报销范围内的100%报销,0-3年的这段期间,按照连续缴费时间比例报销,且如果断开,一定不能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就要重新计算持续缴费年限了。另外,假设男连续缴费25年,在这25年期间和退休年龄后享受医疗报销,但是缴满25年后不再续交的话,那么从不交的时间开始到退休的这段时间是不享受医疗的。
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 1、办理病退的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 (1)、条件 (3)但不符合条件 (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法律意见】 需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走流程。 一年事假15天不能按旷工处理。 事假是因为劳动者有私事,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程序,经用人单位批准休假,属于合法不出勤;旷工,是指非不可抗力因素,劳动者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是验证行为。二者性质不同,不能划等号。用人单位可以不批准劳动者事假,事假期间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但不可以把批准的事假折算按旷工处理。 【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条款解释问题的复函》 劳力字()1号 最近,一些地区和部门来函,请求对《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中“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语作出解释。经法制局同意,现统一答复如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即属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 59中劳薪字第67号 1.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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