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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怎么用,断交四个月还能领取吗。

王* 广东-汕尾 社保纠纷咨询 2020.09.05 01:58:01 423人阅读

失业险怎么用,断交四个月还能领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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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把社保欠费都补齐然后给你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一年以上,拿证明、身份证,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就可以领取失业金《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0-09-05 01:59:01 回复

你好,据您所述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社会保障部门了解情况。如果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好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社保和领失业金不能同时进行领取失业金期间,无法缴纳社保,其中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负责缴费,个人不缴费正常按职工医保待遇报销如果办理社保参保,失业金就停止发放《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凭此证可以作为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将失业保险费年限与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一是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这类情况需要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记录、职业介绍费,待在户口所在地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具体内容包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单位及起止时间,可选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个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分为两种类别。二是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这类情况需要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将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和职业培训费可以的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的原则”,以及未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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