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
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人社局下设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这两个劳动者维权机构,他们的分工是不同的,看你受到的是哪方面的权益侵害:
1,如果是关于社保缴纳问题或者社保待遇领取问题,或者是在职期间待遇的清晰争议问题,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监察部门将会实地调查企业,查证属实后将责令企业整改并且有相关的罚款。
2,如果是关于除社保缴纳之外的其他的劳动关系问题的争议,例如认定劳动关系,要求工伤待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离职后需要靠提交证据才能认定的略复杂的争议,那么就要走仲裁程序了。原则上来讲这种争议是由法院来诉讼解决,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案件仲裁前置,也就是说,想打官司,先走一遍仲裁程序。在仲裁环节是司法流程下的双方互相提交证据及辩论环节,待仲裁裁决或者调解生效后,用人单位根据裁决书或者调解书来支付相关的赔偿以及履行相关的义务。如果对于结果不服的,可上诉。 这是大概的流程,主要还是要看你是遇到怎样的问题,是否可以协商,与单位之间尽量不要有冲突,协商为上策。同时,劳动监察及劳动仲裁部门是员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十分有效的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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