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受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法律文书有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因此,会受理你的申请,但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方提出时效抗辩,说你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就要进行审查,如果确实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会裁定不予执行。如果对方没有提出异议,不会主动审查你的申请是否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会依法受理并强制执行。
1,说说题主的具体情况,你们。是15年11月至16年10月销售额超过了80万,能想到的补救措施就只有作废和红冲发票两个途径。
2,跨月的发票不可作废。
3,而你现在开具的红冲发票冲减的是11月的销售额,完全和你前12个月的销售额超过80万的事实无关。
4,所以没有补救措施。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是:
1,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即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年应纳税额就是连续12个月企业的销售额。也就是移动且连续的12个月,比如15年2月份到16的1月、15年12月到16年的11月。
3,如果12个月已满,不管上月的税额有没有申报,经济业务的金额已成定局。
4,最后,提醒其他浏览这个。的其他财务工作者开票的时候注意金额。每月末核算下累计金额是否超过限额,千万别开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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