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打架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问题可以调解,是不是追究刑事责任双方当事人不能决定。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说明已经立案侦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双方和解,可以从宽处罚。《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法律意见】
调解书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字后,调解协议生效,双方当事人不能反悔。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