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了“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的相关政策,其中就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公安部门对此的解释是:“家庭人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亲属两方的户口如果在一个派出所,那该派出所就可出具,但如果两方的户口不在一地,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就不能核实另一方的信息,所以应找到户口曾经在一处的那个派出所进行出具。对于旁系亲属关系的证明,就更加复杂了。如需证明外甥与舅舅的亲属关系,则需先证明外甥与其母亲的亲属关系,再证明母亲与其舅舅的亲属关系,拿到两分证明后,才可证明外甥与舅舅的亲属关系。各地情况都有差异,最好的方式还是备好手续去公安系统询问。
1、如果诈骗数额大,够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的条件的话,你要求到派出所或到当地公安机关刑警部门报案,要求立案侦察。
2、公安机关立案后,如果抓不到人公安机关可以将涉嫌诈骗的人上网入公安部信息库里,全国公安机关利用网上追逃的方式能够抓获。只是时间的问题。目前全国公安机关通过网上查获嫌疑人做为一项任务很重视。
3、如果公安机关不给立案或不上网抓人,你可以到人民检察院投诉,人民检察院有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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