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无论门诊诊或住院,事实上发生的医疗花费,只要符合合作医疗相关限定,均可得到肯定比例的赔偿。
1、门诊赔偿。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组织门诊就医,其医药花费,可按县市制定的门诊赔偿办法及赔偿流程,得到赔偿,但在非定点医疗组织就医的不予赔偿。
2、住院赔偿。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必须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组织住院,其赔偿方式及赔偿比例,需按县市制定的实施细则(方案)要求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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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组织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花费,首先扣除起付准则限定的数额,再扣除超出基本用药目录范围的药品费和有关特殊体检费后,按比例赔偿。起付准则,按分别级别的医疗组织确定。越是基层医疗组织,起付准则越低.越是上级医疗组织,起付准则越高。确定起付准则,是按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二级医院(县市级医院及部分州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四个等级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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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组织住院发生医疗花费,减去起付准则的金额。再减去应当自付的部分金额,就是计量赔偿的范围。以此为基数。按赔偿比例计量出应当赔偿参合人的具体数额。具体赔偿比例,也是按照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级别确定的。具体比例分别为60%、50%、30%、20%。个别县市在制定方案时,适当提高了基层定点医疗组织的赔偿比例,属正常情况。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您好,针对您的孩子户口在绥化,去大庆念书用办暂住证吗问题解答如下,
1、需要办理居(暂)住证的: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地方就读,需要办理居(暂)住证;
2、其他转学籍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办理。
一,《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十六条学生转学流程如下:
第一步:学生法定监护人填写《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
第二步: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到现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盖章。
第三步:学生法定监护人将加盖现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转学申请表》提交至转入学校学籍教育主管部门,转入学校学籍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规模、班额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接收学校,并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第四步: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加盖转入、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出学校公章的《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
第五步:转入学校在学籍网上提交相关转学材料(户籍迁移证明、工作调动证明、房产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等),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时限予以核办。跨省转入、转出的,还须符合其他相关省份的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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