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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农村的房子卖了,房管局二手房买卖的规定有哪些?

唐* 内蒙古-巴彦淖尔盟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7.12 11:14:05 412人阅读

想把农村的房子卖了,父母都已经去世了,老房子房放着也一直没人住,我现在又有了自己的家庭,所以觉得把这个房子换成钱好点,房管局二手房买卖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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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二手房,不能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2020-07-12 11:2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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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了一些禁止销售的二手房,想要避免买二手房的风险,购房者还需对此有所了解。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2020-07-12 11:16:05 回复

【法律意见】 在林地上搭建猪舍属于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需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七条规定:“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第四十三条规定:“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农村集体土地不允许私自买卖。征用土地需要办理发改委计划立项、规划许可等手续,根据使用性质,需要的材料有所不同。你需要土地,最好到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咨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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