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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培训机构的校长需要什么条件?

159****6050 江苏-徐州 其他咨询 2020.07.10 13:59:56 1492人阅读

成立培训机构的校长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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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去的《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办学许可证》申办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申办材料:
1、法人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住所使用证明。(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2020-07-10 14:13:56 回复

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 一般也不用追究法律责任 但可以在行业群里说明事由

关于培训机构与学校合作协议中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缴费项目及缴费金额(分项目填写,并注明是否包括考试费、证书成本费) :-------(大写------) ,缴费方式:-------;
2. 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对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 根据课程安排按时认真参加培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提前请假;
4. 爱护学校物品,使用教学仪器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传播乙方提供的自编教材、讲义等学习资料,也不得在授课过程中擅自使用任何录音、录影设备;
6. 在培训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培训内容、时间、方式等合同规定的内容,或乙方管理混乱、师资调换异常等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若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任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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