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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想在购房合同加名字,将购房合同所有者变更可以吗?

刘** 辽宁-阜新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6.29 16:24:06 374人阅读

因为我即将举办婚礼,所以家里为我买了一套房,作为我的新房用。买房是按揭的方式,家里给首付,我付以后的按揭。因为以后按揭将和老婆一起还,所以老婆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但是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只有购房合同,所以想问问,将购房合同所有者变更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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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备案之前可以变更的,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备案的时候确定的。如果想加配偶的名字,可以在开发商备案之前跟开发商联系,直接去房管局备案时候加上就行了;
2、如果是已经备案了,则不能变更。就只能等房产证下来之后,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产权变更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2020-06-29 16:2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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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合同还未备案,可以找开发商直接变更。如果合同已经备案,那么购房合同就不能修改了,购房合同人不可以修改,但是房产证下来之后可以添加名字。

2020-06-29 16:26:06 回复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如果购房时采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则址分容易办理,如采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方式付款,则办理起来比较麻烦。可按以下办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购房人要求更名的,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实践中,开发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一般为1%。同时,如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买受人与原买受人共同购房,则新的单独的买受人应符主体资格条件,如已成年等。更名一般是不收取费用的,但是开发商也没有业务帮你免费办理变更手续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券法规定,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中事项的,必须事先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予以公告。
要约是合同关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关系为目的,向对方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在法律上的效力表现为:一经受要约人表示承诺,即为合同成立。要约人更改或者撤回要约,应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收购要约作为要约的一种也必须遵守这些原则。
证券法规定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方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这主要是对收购方的一种制约。因为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所造成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目标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上涨。这种价格的上扬会带来一定的投机性,因此对收购行为的随意性需要加以限制。证券法这一条的规定就要求收购人在作出收购要约之前应当深思熟虑,全面考察其收购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只有在经过理性思考后发出的收购要约,既具有相当的竞争性和优胜劣汰的功能,又能保证证券市场整体上的稳定性。
证券法这一条的规定还规范了收购要约的变更。如前所述,收购要约的文件相当于合同的条款,其中的各项说明是公众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也是目标公司决定如何反应的基础。要约事项的变更是一种牵涉到双方的法律行为,有必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操作。如果随意进行变更会给其他当事方的投资判断带来误导,使他们遭致损失,同时也破坏了收购要约的法律严肃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管理者,有责任对收购行为进行监控。收购要约的变更也只有在他们认定这种改变不会给投资者和证券市场带来危害,或者是因为确实存在必须变更的情况,并得到他们的批准以后才能成立。


一、养老保险领取的相关规定
  国家规定退休人员每年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一次生存认证,即证明领取养老金的老年居民还健在、符合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国家规定凡是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及生活补助人员每年都要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至少一次的生存认证;其目的在于堵住养老金流失的"黑洞",避免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
  因为退休人员退休以后行动自由,流动性大,居所不定,有的投靠子女到外省市或国外居住,为了按时发放或调整养老金,必须证明“你还健在”,或叫“我还活着”,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实行一年一次的“身份验证”。
  这一程序在全国各地已经成为常态化,初始原因可能是少数老人过世后其亲属没有报告、注销,导致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情况发生。这个工作量很大,看来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起初是由原工作单位认证,后来由于养老金关系与单位脱离,退休人员变成了“社会上人”,分为干部、事业、企业、居民几种身份由对应分管的部门认证了。

二、养老保险领取身份认证方法有:
  (1)现场认证。人在本地的、身体健康行动方便的人员亲自到指定机关处所当面拍照、填表、签字。
  (2)上门认证。人在本地的、卧床住院病人由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3)异地认证。人不在本地在外地子女处长期居住的,由原地认证部门(人事局、社保局等)发函委托居住地相关部门现场认证后资料回寄。
  (4)视频认证。这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新方法,适用于人在外地(国外或国内)人员,在视频过程中通过对话、拍照、录相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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