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到现在为止,都是有权批的。
审批涉及材料:
1、规划科、地籍科出具的意见(各1份);
2、村委会证明、村民个人申请(各1份);
3、城乡宅基用地申请书(3份);
4、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1份);
5、申请人拟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标有四至尺寸的示意图(2份);
6、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现有宅基地情况证明,包括现有住宅几处、位置、面积等(1份);
7、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村(各1份)。
8、土地登记表(1套)
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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