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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外单位要承担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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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106人看过
导读:除工伤保险承担的费用外,外单位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费用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的权益。
工伤保险外单位要承担什么费用

在工作中,大家都知道工伤保险能在职工遭遇工伤时提供一定保障,但很多人不清楚除了工伤保险赔付外,单位还需要承担哪些费用。其实,工伤保险并不能覆盖工伤事故的所有费用,单位在其中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就好比一场接力赛,工伤保险跑了一程,剩下的路还得单位接着跑。那么,单位具体要承担哪些费用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他每月工资5000元,那么单位在这3个月里每月都要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他发放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例如小张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他的月工资是6000元,单位难以给他安排工作,那么单位每月就要给他发放6000×70%=4200元的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小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当地规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5个月的本人工资,他的月工资是4000元,那么单位就要支付给他4000×5=20000元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工伤职工离职后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如果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之外,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比如小赵因工伤需要安装假肢,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后,剩余的费用单位可能要承担。

当职工遭遇工伤,明确了单位除工伤保险外需承担的费用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费用支付不及时、支付金额有争议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让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可能引发职工和单位之间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工伤维权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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