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工作时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的小伤,经过治疗很快就能恢复正常。可要是有人在工作中受了重伤,最后还不幸离世了,这时候家属就特别关心,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毕竟认定为工伤的话,家属就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那么人身重伤后死亡到底算不算工伤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
一、工伤认定的基本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另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比如,小李是一名建筑工人,在工地施工时,被掉落的建筑材料砸中,受了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就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一认定标准,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二、重伤后死亡认定工伤的具体情形
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直接因工作原因导致重伤,之后死亡的,通常会认定为工伤。比如,消防员在救火过程中,因房屋坍塌被埋,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这就属于典型的因工作原因导致重伤后死亡,应认定为工伤。还有一种情况,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导致重伤,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视同工伤。比如,老张在办公室工作时突然晕倒,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检查是突发心脏病,虽全力抢救,但在48小时内还是不幸离世,这种情况也可认定为工伤。
三、认定工伤的申请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工伤认定的争议解决
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家属对工伤认定结果有争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解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比如,用人单位认为职工重伤后死亡不属于工伤,而职工家属认为属于工伤,双方就可以通过这种途径来解决争议。
人身重伤后死亡认定为工伤后,后续还会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赔偿金额怎么计算,赔偿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是怎样的,这些问题处理起来也比较复杂。要是遇到这些难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工伤相关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