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从2016年说起,a公司把一处办公房租给b公司,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金每月45000元,b公司先预付15万押金。2016年7月31日免租期满后,b公司要支付起租期到2016年底的租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上旬支付年租金的25%,也就是135000元。而且合同还规定了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二十日以上、三十日以上都有不同比例的违约金,逾期三十天a公司还能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押金。
2016年10月26日,b公司更名为c公司。2018年12月27日,a公司和c公司签了《补充协议》,承租面积减少到982㎡,租金从2018年9月1日起变为每月29460元。可合同履行期间,c公司多次拖欠租金,到2021年7月31日,欠缴租金高达589200元。2020年6月11日,a公司又变更为d公司,d公司发函催促,c公司却依然拖着不交。
d公司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找律师解决。他们找到了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的袁苏律师。袁苏律师自2019年踏入律师行业,在民事和行政法律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合同类案件。袁律师接手案件后,很快确定了本案的争议焦点,一是诉讼主体问题,a公司和b公司都更名了,该由承继主体d公司和c公司进行诉讼;二是租金计算金额。
为了维护d公司的权益,袁律师将c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在租金主张方面,除了本金,还增加了违约金的主张。袁律师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收集c公司拖欠租金的证据,做好充分的准备。
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c公司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签订合同要明确各项条款,尤其是租金支付方式、逾期违约金等,这样在出现纠纷时才能有依据。
第二,公司更名等主体变更情况要及时处理相关合同事宜,确保权利义务的承继清晰。
第三,遇到纠纷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收集好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案子里,袁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准确抓住诉讼主体和租金计算这两个关键问题,为d公司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不愧是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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