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工伤,但有时候意外就是会不期而至。当劳动者不幸遭遇工伤,历经一番程序后,工伤认定书终于下来了,这时候大家心里肯定会犯嘀咕,自己能享受啥待遇呢?这不仅关系到受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他们后续的生活和康复。接下来就详细说说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能享受的待遇。
一、医疗待遇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首先能享受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说,小李在工作中手部受伤,他去指定医院治疗,期间使用的符合规定的药品和治疗手段所产生的费用,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此外,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例如,小张因工伤需要休息3个月,这3个月内,他所在的单位要按照他原来的工资标准,每月按时给他发放工资。
三、伤残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评定为伤残等级的,还能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五级伤残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工伤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护理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能享受多种待遇,这些待遇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单位不配合支付待遇,或者对伤残等级评定结果有异议等。这时候,劳动者该如何应对呢?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在工伤问题上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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