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受伤是件让人闹心的事儿,对打工人来说,及时申报工伤很重要。可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用人单位没能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申报工伤。这时候大家就会犯嘀咕,超过30天申报,到底还能报销哪些费用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讲讲。
一、工伤申报超30天的责任划分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意味着,从事故发生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要先由用人单位承担。比如,小王在工作时受伤,单位却没在30天内申报工伤,在这期间小王的医疗费用等就先由单位掏腰包。
二、可报销的医疗费用
即使申报超过30天,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依然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就像小李在工作中手部受伤,在医院进行治疗,他使用的符合上述目录和标准的药品、检查项目、住院服务等费用,最终是能报销的。不过要注意,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老张在本地治疗效果不好,需要到外地就医,经过相关流程批准后,他去外地的交通费用以及在外地的食宿费用,都可以按规定报销。
四、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小赵在工伤中失去了一条腿,经过鉴定后安装了合适的假肢,这个假肢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小孙工伤后需要停工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要按照他原来的工资标准正常发放工资。
工伤申报超过30天虽然有些麻烦,但符合规定的费用大多还是能报销的。不过后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用人单位不配合支付费用怎么办,报销流程中遇到阻碍怎么解决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让受伤职工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工伤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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