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受伤的人常常为后续的赔偿问题发愁,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是其中绕不开的关键环节。不少伤者心里就犯嘀咕了,这俩鉴定能不能一块儿做呢?要是能一起做,那可省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少跑好些冤枉路;可要是不能一起做,又该按照什么顺序来呢?这不仅关系到赔偿的流程,更会影响到最终赔偿的金额。带着这些疑问,咱们来深入探讨一下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到底能不能一起做。
一、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是两码事。伤残鉴定是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其适用范围广泛,比如交通事故受伤、意外人身伤害等都可能涉及。它主要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个标准,确定伤残等级对日后生活、工作的影响。而工伤鉴定,全称为劳动能力鉴定,是专门针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进行的。它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标准,判断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例如,小李在下班路上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他做的就是伤残鉴定;而小张在工厂上班时操作机器受伤,他要做的就是工伤鉴定。
二、为什么不能一起做
这俩鉴定不能一起做,是因为它们的鉴定机构、鉴定时间和鉴定目的都不同。伤残鉴定一般委托社会上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随时可以做。而工伤鉴定要先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且要等工伤认定结论出来,伤情相对稳定后才能做。比如小王申请了工伤认定,要等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且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符合要求了,才能申请工伤鉴定,不能和伤残鉴定同时启动。
三、先进行工伤鉴定的流程
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一般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
四、伤残鉴定的流程及适用情况
伤残鉴定适用于非工伤的人身损害情况。当事人在治疗终结后,向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比如小赵在小区里被高空抛物砸伤,这种情况就适合进行伤残鉴定。
五、赔偿依据和金额的不同
伤残鉴定结果主要用于确定民事侵权赔偿,赔偿金额根据伤残等级以及双方责任划分来确定。工伤鉴定结果则是作为工伤赔偿的依据,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和待遇。比如小陈因为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他能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而小林因为交通事故做了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肇事方要根据责任比例赔偿小林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不能一起做,但搞清二者的区别和流程能让伤者少走弯路。之后,可能还会遇到赔偿金额谈不拢、赔偿款项没按时给等问题。这时候要是自己处理起来没头绪,就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有正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打包票,也不做虚假承诺,会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给出专业的建议,帮伤者争取合理的赔偿,让伤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