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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差异引纠纷,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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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495人看过
导读:原告郝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因房屋买卖合同中面积差异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并提出诉求,法院审查后裁定驳回双方起诉。
房屋面积差异引纠纷,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2023年3月8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内,一场围绕房屋买卖合同面积差异的纠纷正式开庭审理,原告郝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对簿公堂,气氛紧张。

纠纷起因

2012年3月2日,原告郝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购买房屋。郝某依约付款后,又于2012年3月14日按协议支付了面积差购房款27,983元。后来,郝某发现案涉房屋实测面积仅为88.95㎡,并非合同约定的94.06㎡,便请求被告退还多付的房款,遭拒后诉至法院。

双方交锋

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委托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鲁世超等律师进行代理。鲁世超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百件,尤其擅长房产相关案件。在本案中,鲁律师提出,原告实际所得房屋面积增多,产权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系政府原因造成,按实际面积办理产权登记属行政职责,且该情形属不可抗力,被告应免责。同时,公司提出反诉,要求郝某支付房款及利息等。而郝某则辩称自己历时12年才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取得产权证,证载面积比合同约定少,应支持其退款主张。

法院裁定

法院经审查认为,案涉房屋所在小区因办理产权证,经多部门协调会形成处理意见,此类纠纷涉及行政、司法等多部门,不宜由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处理。最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郝某的起诉,同时驳回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的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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