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人辛苦一辈子攒下一套房子,想着把房子给女儿,让女儿生活更有保障。可给出去之后,却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又想把房子要回来。比如,给房后女儿对老人的态度大变,不再关心照顾老人;或者家庭情况发生变化,老人自身经济出现困难,需要房子来保障生活。那么,房子给了女儿之后到底还能不能要回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赠与的不同情形
房子给女儿通常有赠与和买卖等方式,咱们主要说赠与。赠与分为一般赠与和附条件赠与。一般赠与就是单纯把房子给女儿,没有附加任何条件。比如王大爷心疼女儿,直接就把自己的房子赠与给了女儿,没提任何要求。而附条件赠与则是在赠与的时候附带了一些条件,像老人可能和女儿约定,女儿要负责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给自己养老送终,才把房子给她。
二、一般赠与能否要回
一般情况下,一般赠与在房产过户之后就很难要回了。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比如女儿拿到房子后,对老人不管不顾,甚至打骂老人,这种情况下老人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要回房子。
三、附条件赠与的处理
如果是附条件赠与,当女儿没有履行所附条件时,老人是可以要回房子的。比如之前约定女儿要照顾老人生活,可女儿拿到房子后就把老人扔到养老院,很少去看望,也不支付费用。老人就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像养老院的证明、邻居的证言等,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要回房子。
四、要回房子的操作步骤
如果老人想要回房子,首先要和女儿协商,把自己的想法和原因说清楚,看女儿是否愿意配合。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时候就要注意取证,比如收集女儿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视频、证人证言等。然后写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照要求提供证据和陈述事实。
房子要回之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女儿可能会有抵触情绪,家庭关系可能会变得紧张。而且房子的产权变更等手续也需要妥善处理。遇到这些复杂的问题,自己可能很难处理好。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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