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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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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6972人看过
导读: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1、工伤鉴定申请表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需要哪些资料

有的劳动者受了工伤之后,往往不及时去做工伤鉴定,等到后期去进行工伤鉴定时,却被告知自己已经超过了工伤鉴定的时间,工伤鉴定机构已经不再受理了,这时很多劳动者就想要知道,究竟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可以呢,工伤鉴定有没有时间的限制?下面就来告诉大家答案。

一、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

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

二、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没有拿到工伤认定书,就必须先要求工厂申请工伤,如果工厂不申请,你自己拿到材料到当地劳动部门下属的工伤科去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如果是用人单位,那就需要在一个月之内提出申请对劳动者进行工伤鉴定,如果是劳动者提出,那么劳动者可以在一年之内提出,如果劳动者不在一年内提出的,那就会超过诉讼时效,工伤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劳动者工伤鉴定的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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