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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工伤认定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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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1 · 1886人看过
导读:个人申报工伤认定需准备以下资料:一是可从劳动保障部门官网下载或在办公地点领取并准确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二是能确定申报主体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等;三是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四是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此外,不同情形还需分别提交相应证据,如暴力伤害需公安证明等。
个人申报工伤认定要什么资料

一、个人申报工伤认定要什么资料

个人申报工伤认定,需准备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劳动保障部门官网下载或在其办公地点领取,需准确填写。

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这是确定申报主体的关键。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用以证明伤害情况。

4.此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证据:如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二、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的资料不全怎么办

个人申报工伤认定资料不全,社保行政部门会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此时,申报人应根据告知内容,尽快收集和补齐所需材料。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部分材料缺失,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可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其提供。若单位拒绝,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获取。

若因第三方机构原因,如医院不提供诊断证明等,可与其沟通说明工伤认定用途,争取配合。若仍无法解决,可寻求相关部门协调。在规定的补正期限内完成材料补齐,继续推进工伤认定程序

三、个人申报工伤资料不全无法认定咋办

若个人申报工伤资料不全无法认定,首先应根据社保行政部门的书面补正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比如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缺失,可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若用人单位掌握关键资料却不提供,由其承担不利后果。若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争议,可先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等仲裁结果出来后再继续工伤认定流程。补充材料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待资料补齐后,社保行政部门会继续进行工伤认定工作。

了解个人申报工伤认定要什么资料后,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申报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你对工伤认定的时间要求、申请流程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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