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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职工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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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6 · 1494人看过
导读:山东省职工工伤期间工资待遇规定如下: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含基本工资、奖金等,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确认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评定伤残后停发原待遇。期满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单位应按规定支付,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山东省职工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一、山东省职工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在山东省,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有明确计算规定:

1.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时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确保职工工伤期间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2.停工留薪期时长: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

若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比如遭受严重骨折、烧伤等,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评定伤残后的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开始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能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工伤期间应依法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单位需按规定及时支付。

若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

二、山东省职工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省职工工伤护理费标准区分不同情况。

若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例如,某职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若其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月护理费则为5000×50%=2500元;若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护理费是5000×40%=2000元;若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护理费为5000×30%=1500元。

三、山东省职工工伤伤残津贴标准是多少

职工工伤伤残津贴标准需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以一级伤残为例,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级伤残为70%;六级伤残为60%。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伤残津贴会根据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上述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具体准确标准及后续变动,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精准且符合当下情况的信息。

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关乎着受伤职工的切身利益。了解了停工留薪期工资、时长,评定伤残后的待遇以及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待遇等规定后,若您身边有人遭遇工伤,或者您自己面临类似情况,对于工资待遇的具体计算、支付流程、争议解决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维护合法权益,确保工伤职工能顺利享受到应有的工资待遇,安心度过艰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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