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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需夫妻双方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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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9 · 1827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置权,卖房通常需双方同意,一方私自卖且买家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不知情、价格合理、完成登记)时,另一方有权要回房子。若房子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一方婚前购买且已完成产权登记的,产权人可自行决定卖房,无需对方同意。所以,卖房是否需双方同意取决于房屋产权性质。
卖房子需夫妻双方同意吗

一、卖房子需夫妻双方同意吗

要是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夫妻对共有财产有平等处置权。卖房一般得夫妻都同意才行。要是一方私自卖,合同可能有问题,要是买家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另一方能把房子要回来。善意取得得是买家不知情、价格合理且完成登记。

要是房子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那产权人自己就能决定卖房,不用对方同意。像一方婚前买且完成产权登记的房,就是个人财产。总之,卖房要不要双方同意,取决于房屋产权性质。

二、夫妻一方卖房另一方能不同意吗

这取决于房屋产权情况。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卖房,属于无权处分。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第三人若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即第三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价格转让且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买卖合同有效,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只能要求擅自卖房一方赔偿损失

若房屋为卖房一方个人财产,其有权自主决定卖房,无需另一方同意。所以,关键在于房屋产权归属,以此判断另一方是否有否决权。

三、夫妻共同房产一方私自卖房咋办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私自卖房,此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根据法律规定,第三人若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其购房行为有效,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善意取得需满足:第三人受让时为善意,即不知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合理价格转让;已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若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另一方有权主张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对于私自卖房的一方,另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此外,受损方还可要求私自卖房方赔偿损失。若房屋已过户无法追回,可要求其赔偿相应房款及增值部分损失。

在明确了房屋产权性质决定卖房是否需要双方同意这一关键要点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比如,如果一方私自卖房,买家已经入住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装修,这种情况下房屋的归属又该如何判定呢?或者,在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一方私自卖房的过程中,若买家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尚未完成登记,此时另一方主张要回房子,这其中的法律流程和细节是怎样的呢?如果您对这些围绕夫妻房屋买卖产权问题的拓展情况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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