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工伤认定时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职工可自行申请。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准备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后续若认定为工伤,单位仍不配合支付相关待遇,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什么单位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准备好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基础表格,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要提供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例如,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明;若没有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如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单位发放工资的签字记录等,也可作为有力证据。
3.医疗诊断证明:需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以明确受伤情况或职业病状况。
申请单位一般为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特殊情况经社保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能否中断仲裁时效
申请工伤认定能中断仲裁时效。根据法律规定,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申请工伤认定属于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的情形。职工发生工伤后,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表明其在积极主张自身合法权益。这种行为导致仲裁时效中断,自中断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这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伤认定期间有足够时间准备后续仲裁等维权程序。
当面临申请工伤认定时公司不配合的情况,劳动者不必慌张。首先要明确,公司不配合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的进行。劳动者可以自行准备好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公司不提供材料,劳动部门也会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要是你在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遇到公司不配合的难题,对具体流程、维权方式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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