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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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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5226人看过
导读: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

交通事故中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有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同时申请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中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申请认定工伤需要哪些材料?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二、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

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5、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6、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工伤认定申请书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可以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以及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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