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60岁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就是实际看病花的钱,像挂号、检查、治疗这些费用都算在内。
2.误工费:要是因为受伤耽误工作了,就按照耽误的时间和收入情况来算赔偿金额。
3.护理费:要看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以及护理的期限。
4.交通费:就是实际坐交通工具花的钱。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来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受伤的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起算二十年,六十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岁以上按五年算。
需留意,具体赔偿数额得依实际情况算和定。
二、超过60岁农民工工伤赔偿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超过60岁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一般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但在工作中受伤可按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农民工和单位要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若第三人造成损害,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实际损失、伤残鉴定结果等确定。
三、超过60岁农民工工伤赔偿法律依据有哪些
超过60岁农民工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后,依据该条例规定的标准赔偿。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部分赔偿;未缴纳,则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如果无法认定工伤,可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处理,依据过错原则,由双方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在探讨超过60岁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赔偿包含诸多方面。而与之紧密相关的是,如果在工作中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受伤,除了获得雇主的赔偿,是否还能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呢?答案是肯定的。同时,赔偿标准中的误工费计算,对于超过60岁仍有劳动收入的农民工又有哪些特殊规定呢?这些都是容易引发疑问的点。若你对超过60岁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其相关拓展问题还存在不解,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明晰权益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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