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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工伤保险公司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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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1619人看过
导读:工伤后,工伤保险机构需负责理赔。用人单位也需按伤残级别支付补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贴和护理费等,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出了工伤保险公司赔不

一、出了工伤保险公司赔不

劳动者遭受了工伤之后,工伤保险机构仍需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尽管工伤保险已经为其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补偿,但作为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因伤者不同级别的伤残情况,向他们支付各种类型的补偿款项。这些款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伙食补贴以及护理费用等等。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出了工伤保险公司怎么赔

工伤事故发生之后,企业需负担以下项目的赔偿款项:

即在员工接受治疗工伤期间所应获得的薪资和福利待遇;

对于五至六级伤残程度的员工每月所享有的残障津贴;

以及当雇佣合约终止或是被解除时,员工所应享有的那笔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贴。

若经证实,公司并未为其所属员工参加相关保险,那么医疗费用、康复所需费用等其他项目也将由该公司全权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在劳动者遭受了工伤之后,工伤保险机构仍需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尽管工伤保险已经为其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补偿,但作为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因伤者不同级别的伤残情况,向他们支付各种类型的补偿款项。这些款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伙食补贴以及护理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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