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如何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带上下列材料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二、租房合同如遇拆迁有补偿吗
在租赁过程中,如遭遇房屋征收情况,承租方理应获得一定金额的补偿款。对于承租者的补偿主要集中于临时安置补偿款项。若租赁屋中的装修和装饰系由承租人所进行,政府部门亦应对其依法赔偿装修与装饰的相关费用。
此外,依据租赁房屋的实际使用状况,可能还存在着其他形式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在签署完毕房屋租赁合同的三十个自然日之内,承租人和出租人应齐备以下资料,前往租赁房屋所处的直辖市、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首先申报房屋租赁合同;其次提供两份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租赁双方得合法身份;最后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等相关文件以供确认租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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