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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欺诈卖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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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19 · 1615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购房者遭受房屋出售方欺诈时,有权要求三倍购房款赔偿,若不足500元则按500元计赔。若卖方拒绝赔偿,购房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房地产欺诈卖房怎么办

一、房地产欺诈卖房怎么办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如存在房屋出售方或任何相关责任人以欺诈手法实施不当行为,从而对购买房产的一方实施侵权侵害时,购买房产的一方有权主张权利并要求受损方恢复其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有权向卖方索取其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价的三倍赔偿费用。

若赔付请求额低于500元人民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以最低至500元的额度予以赔付。

此外,若商家对于索偿请求持否定态度且不愿意做出赔偿,受损害方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申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一条

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房地产推迟交房怎么办

购房者可以进行催告,要求开发商交房并且支付违约金

在催告后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地产欺诈卖房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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