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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涨首付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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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2154人看过
导读:在我国,房产交易认购合约具有法律效应。开发商擅自提高房价属违约行为,需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开发商收取定金作为购房担保,若因双方原因未能签订买卖合同,应依法处理定金;若因外部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开发商应退还定金。双方应依法维权,确保合同有效执行。
开发商涨首付违约吗

一、开发商涨首付违约吗

在我国国内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当房产交易的购买者与开发商达成了认购合约之后,该认购合约即刻具备法律效应。

如倘若开发商在此过程中未经许可擅自提高房屋售价,这无疑构成了对法律规定的藐视和侵犯,因此需要为此负起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以下便援引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为例进行说明:

该条款指出,若开发商以认购、订购或预订等方式向购买者收取定金,作为组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

那么,一旦由于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而未能成功构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应依法参照定金条款进行处理;

或者若因无法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外部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无法得以构建,则开发商有义务退还所收取的定金给购买者。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开发商恶意退订违约吗

开发商恶意退订属于违约。

开发商恶意退订的赔偿需要根据情况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约过失行为致对方财产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间接损失。

1、应以现房屋每平方米的市场销售价格与当事人约定的房屋价格的差价乘以房屋总面积为被上诉人的信赖利益损失。

2、应以现购房人已经另外购得的房屋总价款与原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差价为购房人的信赖利益损失。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涨首付违约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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