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都知道,在工作中受了伤,很多人就想着赶紧确定自己的劳动能力受影响的程度,好进一步处理后续事宜。但是,有人就会问了,不进行工伤认定,能不能直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呢?这其实是不少劳动者心中的疑惑。毕竟工伤认定要走一定的流程,比较繁琐,有的人就想跳过这一步,直接做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到底行不行得通呢,下面咱们就来好好说一说。
一、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的关系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处理工伤问题的两个重要环节。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程序,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后续的一系列权益保障才有基础。而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工伤认定的基础上,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简单来说,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条件。比如小张在工作时受伤,只有先通过工伤认定确定这是工伤,才可以进一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看看自己的伤残等级是多少。
二、不进行工伤认定直接做鉴定的后果
如果不进行工伤认定就直接做劳动能力鉴定,其鉴定结果很可能不被认可。因为没有工伤认定,无法确定伤害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那么这个鉴定结果在法律层面上就缺乏依据。举个例子,小李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就去做了劳动能力鉴定,之后他拿着鉴定结果去要求单位赔偿,单位完全可以以没有工伤认定为由拒绝赔偿。而且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没有工伤认定的鉴定结果也很难得到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支持。
三、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后续可能会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比如赔偿金额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时间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争取合理的赔偿。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工伤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