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发生在某某建设公司和某某市政公司之间。双方签订了《钢板桩租赁合同》,但实际上这是一份钢板桩施打、拔桩施工合同。某某建设公司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于是主张合同无效,还要求从XXXX年X月X日起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一审的时候,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并且按照XXXX年X月X日起算利息。当事人原本以为能从XXXX年X月X日起算利息,一审结果出来后,当事人心里那叫一个着急,觉得自己的权益受损,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当事人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心里焦急万分,赶紧找到了郑捷峰律师。当时当事人完全没了主意,觉得二审翻盘的希望很渺茫。
郑律师接手案件后,立马投入工作。他仔细研究卷宗,前前后后查阅了几十页的合同、工程签单、发票等资料。为了更清晰地呈现案件事实,他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工程的实际履行情况。
突出关键策略点
郑律师发现,虽然合同名为《钢板桩租赁合同》,但从合同内容和实际履行情况来看,其实质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于上诉人没有相应的资质,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合同应该是无效的。
另外,郑律师收集了工程签单、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工程在XXXX年就已经完工并结算了。所以,利息应该从XXXX年X月XX日起算。这个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合同效力和利息起算时间正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郑捷峰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在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方面,他有着一定的经验积累。
写采纳情况
二审过程中,郑律师把自己的辩护意见清晰地呈现给了法院。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郑律师关于合同性质及利息起算时间的意见。
案件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当事人原本担心按照一审判决的利息起算时间,会损失不少钱。现在二审改判,从XXXX年X月XX日起算利息,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这个案子能改判,关键在于郑律师准确地界定了合同性质,并且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利息起算时间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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