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本想退股拿回50万,结果因抽逃出资诉求全被驳回,一分钱没拿到!

本想退股拿回50万,结果因抽逃出资诉求全被驳回,一分钱没拿到!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4 · 177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远辉主任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任
律所: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696
擅长领域:诉讼仲裁
咨询电话:13802528589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执业至今14年有余,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本人专职深耕于公司法纠纷和公司法律顾问领域,有丰富的公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厚的公司法理论功底
更多>
导读:股权转让纠纷案件,A股东因甲公司经营不佳想退股拿回50万出资。张远辉律师自2012年执业,承办案件超500件。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多次与各方沟通。最终法院驳回A股东全部诉求。
本想退股拿回50万,结果因抽逃出资诉求全被驳回,一分钱没拿到!

A、B、C三人成立的甲公司,因疫情、政策等因素经营陷入困境,A股东萌生退股想法,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纠纷

张远辉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14年,累计承办案件超过500件,其中二审案件办理有上百件。他作为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长期深耕公司商事与股权法律领域,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和扎实的理论功底。

在此案件中,A股东与其他股东签署了《股权退出协议》,约定公司支付50万元回购其全部股权,然而到期A股东却未拿到钱,遂提起诉讼。张远辉律师介入后,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仔细梳理案件细节。他多次与各方沟通,详细了解协议签署背景及各方意图。经过严谨分析,发现协议虽表面是股权转让,但本质是公司使用A股东已投入的50万元公司资本进行回购,这违反了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规定。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纠纷属于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因协议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驳回了A股东要求股东B、C支付受让股权对应价款及违约金,以及甲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全部诉求。

A股东对张远辉律师的表现给予高度评价:张律师对公司法研究很透彻,在整个过程中给了我专业且准确的建议,虽然结果未达预期,但也让我清楚认识到了其中的法律风险。张远辉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