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工作中受了工伤是件闹心的事儿。对于打工人来说,一旦遭遇工伤,心里肯定犯嘀咕,自己遭了罪,后续的赔偿该咋办,单位又得负责哪些赔偿呢?这些问题要是搞不清楚,心里就一直悬着。毕竟工伤可能会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要是赔偿不到位,日子可就更难了。接下来咱就好好唠唠工伤后单位到底要负责哪些赔偿。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比如小李在一家工厂工作,每月工资5000元,因工伤停工治疗3个月,那么这3个月单位要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给他发放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安排护理人员,也可以由职工家属进行护理,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一般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例如,某地护工每天的护理费是200元,工伤职工需要护理30天,那么单位就要支付6000元的护理费。
三、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伤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比如小赵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他受伤前月工资是6000元,单位难以给他安排工作,那么单位每月要给他发放4200元的伤残津贴。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小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当地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个月的本人工资,他的月工资是4000元,那么单位就要支付给他20000元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状况,比如工伤复发该怎么办,赔偿金额是否合理,单位不按时支付赔偿又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给职工带来新的困扰。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工伤赔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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