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侵犯财产罪 > 职务侵占罪 >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12.25 法发[1995]23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14日发布,2013年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该司法解释已经被废止,处于失效状态)。

二、根据《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实施《决定》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四、根据《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决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处罚。

《决定》第十二条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五、《决定》第十四条所说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职工”,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中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工。

六、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受贿、侵占、挪用的定罪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1999.6.25 法释[1999]12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8]224号《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如何定性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6.30 法释[2000]15号)

为依法审理贪污或者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现就这类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问题解释如下:

第二条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第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5-28 01:46:37

一个户口本上俩人去世一个剩下一位前30年发包没有她加这次能分配土地吗

最近回复:

集体成员有主张分配土地的权利,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可以联系我们给您专业的分析和帮助

2026-05-26 12:52:18

父母承包的土地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吗

最近回复:

您好,方便电话沟通吗

2026-05-25 15:05:34

因我的土地被征收完,别人工地只被征收百分之六七十得的养老保险比我多,别人交的养老保险比我少

最近回复:

土地征收补偿和养老保险待遇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土地征收补偿通常根据土地面积、位置、用途等因素确定,而养老保险待遇则根据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计算。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4 17:47:41

强拆物品丢失赔偿问题

最近回复:

在强拆过程中,如果物品丢失,被拆迁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房屋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物品丢失,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1 04:38:39

哪些厂房属于违建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建设厂房,这是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规划许可证是合法建设的重要凭证,建设前必须向规划部门申请获得。 (2)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像擅自改变位置、扩大面积等,超出许可范围的部分不合法,会被认定为违建。 (3)临时建设的厂房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临时建筑有使用期限,期满自行拆除是规定,否则会被认定违建。 (4)在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用于非农业生产的厂房,改变土地用途且无合法手续,这种情况也属于违建。 提醒:建设厂房一定要依法依规,提前办理好各类审批手续,严格按许可要求建设,避免被认定为违建而面临拆除等法律风险,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5-18 21:20:15

对方要修公路和我换地,我给对方签了空白协议

最近回复:

是什么具体情况,?电话联系

2026-05-17 14:19:46

我的房屋强拆过后没有处理

最近回复:

先起诉 确定是否存在违法强拆 才能确定是否

2026-05-12 17:35:23

农村土地继承问题

最近回复:

您好,我这边有专业负责土地继承问题的律师,方便的话可以给您回电咨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