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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01:54

    房屋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沈辉律师 沈辉律师
    579次播放 2022.06.07
  • 遗嘱无效还可以继承吗 01:46

    遗嘱无效还可以继承吗

    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如何继承需要区别对待: 1.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 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 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 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2.遗嘱全部无效的情况。 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遗嘱无效后,继承人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实践中,在其他继承人持有遗嘱继承遗产时,如果您认为该份遗嘱是无效的,那么势必会产生遗产纠纷,您就需要做好打官司的准备。

    沈辉律师 沈辉律师
    893次播放 2022.06.07
  • 离婚可以主张青春损失费吗 01:49

    离婚可以主张青春损失费吗

    青春损失费一般是指在男、女双方因恋爱分手或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或女方(一般为女方者居多)自己觉得为对方付出较多,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定经济上的补偿。 那么离婚青春损失费就只是指在离婚纠纷中,一方主张对方在经济上弥补自己的青春损失。 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

    李文娇律师 李文娇律师
    1006次播放 2022.06.07
  • 怎样解决抚养费纠纷呢 02:37

    怎样解决抚养费纠纷呢

    通过诉讼手段解决抚养费纠纷是当下最直接有效的法律手段。 根据我国民诉法相关规定,抚养费纠纷,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起诉抚养权纠纷的,应向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这里的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仅限于有多个被告不在同一辖区的情形。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子女抚养费的支出明细及给付方,另一方少支出或不愿意支出抚养费的相关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刘婉芬律师 刘婉芬律师
    759次播放 2022.06.07
  • 婚前财产怎样公证 01:51

    婚前财产怎样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像不动产,如房屋,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王哲男律师 王哲男律师
    820次播放 2022.06.07
  • 离婚起诉书怎样写有效 01:51

    离婚起诉书怎样写有效

    起诉书是刑事诉讼的专有名词,离婚起诉书应当叫民事起诉状,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并不涉及是否有效的问题,只需符合立案要求即可。 写离婚起诉状应当注意: 一、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常住住址、联系方式等)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错误,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二、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要有具体的法定事由,如婚姻状况应当写明何时结的婚、在哪登记、怎样相识等,离婚理由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是好是坏、是否经常吵打、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调解、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等,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三、离婚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以及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如何承担、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置等问题。 四、最后在提醒以下,写诉状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婚姻状况进行书写,不可照搬照抄。

    王哲男律师 王哲男律师
    1138次播放 2022.06.07
  • 事实婚姻可否办理离婚 01:14

    事实婚姻可否办理离婚

    不用办理离婚,如果是94年2月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只是属于同居。 现在的法律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是事实婚姻要离婚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是如果不是事实婚姻而是一般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要求分居都可以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如果是涉及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纠纷就可以起诉到法院。

    杨丽萍律师 杨丽萍律师
    738次播放 2022.06.07
  • 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算 01:33

    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宋士新律师 宋士新律师
    657次播放 2022.06.07
  • 非婚生子父母需要给抚养费吗 01:01

    非婚生子父母需要给抚养费吗

    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但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其生父母也同样有抚养义务,作为孩子的生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宋士新律师 宋士新律师
    1084次播放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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