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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法律视频

  • 什么是可撤销合同 01:55

    什么是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不同,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不真实的合同,而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自始都不具有效力; 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应当自合同成立时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人有选择的权利,他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也可以要求对合同进行变更,让合同继续有效,而无效合同是当然的无效,当事人无权进行选择。 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肖建华律师 肖建华律师
    313次播放 2022.06.09
  • 房屋出租人什么时候可解除合同 01:53

    房屋出租人什么时候可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屋使用权在一定期间内让与给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法对于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肖建华律师 肖建华律师
    456次播放 2022.06.09
  • 保险合同丢了怎么办 02:08

    保险合同丢了怎么办

    保险合同是商业保险中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依照保险合同,投保人承担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可能遭受的危险承担提供保障的义务。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保险给付,或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向投保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由于保险尤其是人身保险,保险期限一般都比较长。 如果出现保险合遗失、毁损、灭失情况怎么办呢?是否保险公司就不理赔呢?答案是否定的,合同文本只是权利义务的载体,丢失并不能导致合同关系终止。 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至少两份,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都有存档保留,因此在保险合同出现丢失、毁损、灭失的情形时应当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要求对方重新补发一份合同,同时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此类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毁损、灭失等情况出现。

    肖建华律师 肖建华律师
    679次播放 2022.06.09
  • 劳动合同到期会自动解除吗 01:35

    劳动合同到期会自动解除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并不会自动解除。 首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没有出现可以终止履行合同情形的,并不会自动解除; 第三,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劳动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因此,合同到期属于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并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合同到期终止后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合法合理的经济补偿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

    徐昌兴律师 徐昌兴律师
    1412次播放 2022.06.08
  • 先合同义务类型有哪些 01:43

    先合同义务类型有哪些

    先合同义务有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协力义务。 即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 若当事人一方无力或无意缔约的情况下,恶意谈判或恶意终止谈判损害对方的利益并且该行为有证据证明的,这就违反了协力义务。 2、告知义务。 即情报提供义务,其包括:不向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义务,这是告知义务最基本的解释。 3、保护义务。 即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善尽必要的注意义务,相互促进,保护对方人身及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同时,不得滥用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胁迫对方,对对方施加不当影响或利用对方和无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取得不当利益。 4、保密义务。 即对缔约谈判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不得向外界泄露或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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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5次播放 2022.06.08
  • 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01:38

    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1、须有有效存在的合同权利,且转让不改变该权利的内容。 合同权利的有效存在,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根本前提。 以不存在或者无效或者已消灭的合同权利转让的,即为标的不能,转让合同无效。 2、转让人与受让人须就合同权利的转让达成协议。 转让合同权利为处分行为,因此让与人首先应有转让合同权利的权限,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转让或受让合同权利的,须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3、被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让与性。 合同权利须具有让与性方可被转让。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是被禁止转让的。 4、转让合同权利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办妥这些手续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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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9次播放 2022.06.08
  • 合同滞纳金的法律规定 02:13

    合同滞纳金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滞纳金是不存在的,现在的合同法只规定有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等。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滞纳金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滞纳金一词属于早期时银行常用的计算迟延还款责任的方式。 合同法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有,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20%。 具体的赔偿数额还需要结合合同条款规定。 也就是说需要看违约责任及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那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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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2次播放 2022.06.08
  • 挂靠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01:35

    挂靠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建筑法》第26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事实上,虽然法律明令禁止挂靠行为,但在实施市场准入的条件下,施工资质本身就是一种稀缺资源,从而成为交易对象,这也造成挂靠行为大行其道、屡禁不止。 而关于挂靠情形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与第四条都明确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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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7次播放 2022.06.07
  • 约定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01:30

    约定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约定管辖也称协议管辖,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 (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 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 (3)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4)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 (5)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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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次播放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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