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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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上班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工伤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非医护工作的普通人群感染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不能算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属于出差期间患病,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7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因感染肺炎被隔离治疗期间的话属于休病假,所以,感染冠状性肺炎的职工本身也想有病假,在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病假工资支付病假救济金即可,特别是已经复工的企业,不能因为职工感染肺炎就单方面的辞退当事人。

工作出差途中被感染肺炎属于工伤,肺炎虽然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但因近期冠状病毒肺炎的感染而引起的,也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所以可以员工可以合法的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