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申请:
职工
工伤治疗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
停工留薪期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
近亲属向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提供
工伤认定和医疗资料。
2.审核:
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审核提交材料。
3.鉴定:
随机抽3到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4.结论:
委员会依意见作结论,必要时委托
医疗机构诊断,60日内出结果,复杂可延30日。
5.送达:
将结论送申请单位和个人。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认为小许恢复良好不影响劳动能力,无需进行工伤
评残;而小许觉得自己身体仍有残疾,影响了劳动能力,要求进行评残。于是小许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了工伤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鉴定委员会按流程组织专家组鉴定,最终作出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送达给小许和用人单位。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停工留薪期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均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小许有权利提出申请。
2、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按流程对提交材料审核,组织专家组鉴定并作出结论,最后送达给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整个过程符合工伤评残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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